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104資訊月 全國海報徵選活動 至8/3(一)截止



為推廣全民資訊應用教育的理念,透過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活動鼓勵民眾以資訊應用結合個人理念創作,藉由全國競賽方式選出資訊月活動宣傳海報,進而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104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主題為「攜手科技 傳遞幸福」,廣邀全國富有創意設計的民眾一同共襄盛舉。
 
競賽方式:數位繪圖比賽
 
活動精神: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104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

活動主題:攜手科技 傳遞幸福

主題說明: 人類生活在一個日新月異的時代裡,每一秒都在改變與進步;我們希望掌握現在,我們更渴望預知未來;我們盼望能打造幸福的明天… 藉由科技相連,提升了生活的便利與品質、增進了人與人連繫的溫度。與科技攜手讓你我能便利完成工作並享受生活、幫助我們注意子女生活安全,更能即時照顧父母長輩健康、了解人的需要並實際關心所愛的人。今年資訊月,科技不再冰冷,將人與人的關係更緊密的連在一起,將傳遞溫暖,傳遞幸福,讓你我的生活不僅便利,還有感動與期待。

活動流程:收件→初審→複審→決選→記者會頒獎→展示

◎獎勵辦法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及Canon數位相機乙台。 
※前2000名報名者可獲得免費參加獎,繳件還可以參加抽獎,數位繪圖板、高速wifi七合一印表機、螢幕校色器、文創紙相機、超大容量外接式硬碟等多項大獎等你拿,獎品價值高達20萬元。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4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4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04資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3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8月3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張千慈 電話:(02)2577-4249 分機284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104年 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地點: 
【台北區】
●104 年 11 月 28 日至104 年 12 月 6日 世貿展覽一、三館
【台中區】
●104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 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高雄區】
●104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 高雄巨蛋
【台南區】
●105年1月8日至1月13日 南紡世貿展覽館
 
◎繳件規則 
●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 
●300 字以內之設計說明,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JPEG 檔(解析度為 72dpi 及寬度不超過 480 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分別註明,以利辨別) 
 
◎評選標準 
●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包括創作理念) 10%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更多詳細內容請至
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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