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這是石麼紙?』創意短片大賽

一、活動前言
打開小時候珍藏寶箱,因時間腳步而泛黃的紙張;偶然興起讀書念頭,卻只剩被蟲蛀爛的課本;又或者與好友、情人之間的秘密紙條,不小心被打翻的飲料模糊了字……紙上的記憶往往最令人回憶無窮,但卻常常面臨被水淋溼、因時間久遠而受潮變形、發霉等風險,而錯失了機會。台灣龍盟邀請大家透過創意,用你最獨特的方式一起為「石頭紙」發聲!
歡迎大家加入
二、參賽對象
為鼓勵國人創作,參賽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一隊最多5人。
參賽件數不限。
三、徵件內容
請以「石頭紙」作為短片主軸,以一般紙類缺點作為訴求,搭配幽默的拍攝手法,進而強化石頭紙的特色無論是防水、環保、防蟲蛀、不割手等,甚至發現不一樣的特色皆可融入劇情中,不限拍攝手法、不限劇情內容,可以是一個短故事、搞笑廣告或紀錄呈現...等,自由發揮。
四、報名方式
STEP.1 免費領取石頭紙:請至網址 http://goo.gl/forms/zSEqymTGTj 填寫報名資料,
            主辦單位將於一週內寄送石頭紙。
            (免費索取石頭紙商品時間:2015年10月21日~12月15日)
STEP.2 官網報名投稿:拍攝完成短片後,於活動徵件時間上傳作品至YouTube並完成以下事項-
           a.影片標題以「石頭紙+自訂10字以內標題」訂定。
           b.影片須出現「石頭紙」商品並於影片片尾置入「龍盟」及「imSTONE」
            LOGO。
           c.影片必須設定為開放公開瀏覽,並開放影片嵌入功能。
           d.至活動網站提供作品連結及報名資料填寫。
※投稿成功之作品,需由主辦單位審查過後才會發佈至投票頁面上,審查時間約2-3個工作天。
(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另退回)。
五、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30秒以上,3分鐘以內(含片頭及片尾)。
2.影片元素:須出現「石頭紙」商品並於影片片尾置入「龍盟」及「imSTONE」LOGO。請下載附件「龍盟」及「imSTONE」LOGO,下載連結。
3.影片規格:解析度需1280*720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含avi/mov/mpg…等)。參賽者需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7個工作天內提供mp4原始檔案及三張宣傳劇照圖(27x41英吋,解析度300dpi以上)給主辦單位,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未符規定,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
4.參賽影片之對白或旁白,需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發音的部分需附上中文翻譯,並對翻譯內容負責。
5.以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符合徵件規格之作品均可投稿。
6.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
六、活動時程
1.徵件期間:2015年10月21日~12月22日23:59截止
2.免費索取石頭紙商品:2015年10月21日~12月15日
3.網路票選:2015年12月16日~12月29日
4.作品評選:2016年01月04日~01月22日 
5.得獎公告:2016年01月27日
七、活動獎項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石頭紙產品套組
第二名(一名):獎金25,000元+石頭紙產品套組
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石頭紙產品套組
人氣票選獎(一名):獎金5,000元+石頭紙產品套組
投票參與獎(十名):參與投票者即有機會獲得主辦單位提供之石頭紙產品套組
八、評分方式及標準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為避免參賽影片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善良風俗內容,參賽影片成功上傳後,主辦單位將以針對影片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選主題、影片是否符合參賽注意事項等為依據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參賽資格之作品才可進入人氣票選。(作品經審核後才會出現於平台投票頁面中)
第二階段-作品評選:
● 邀請各一位學界及業界人士與主辦單位以會議方式評選得獎名單。
● 評分標準:
-創意表現(30%) 
-主題適切(30%) 
-拍攝技巧、後製技術及故事感染力(20%)
-網路人氣投票(20%)(每人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九、主辦單位
台灣龍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參賽注意事項
1.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2.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3.未成年人參加比賽,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獲獎後若主辦單位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簽屬需求,得獎者有義務提供,若無法提供之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4.參賽者需保留mp4格式之原始檔案,並於得獎名單公布後7個工作天內提供mp4原始檔案及三張宣傳圖檔(27x41英吋,解析度300dpi以上)給主辦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mail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品。
5.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包含音樂)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6.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7.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8.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或查證,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
9.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10.所有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11.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台收件狀況為準,若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contest@bhuntr.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23:59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23:59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主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12.主辦單位有權於資格審階段,先行將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篩選,未符合活動辦法之影片將無法進入決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13.網路投票期間,每日皆可投一票于每個作品,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其抽獎資格、取消中獎資格、以及刪除灌票之票數有的權利,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
14.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投稿者擁有,惟參賽者需同意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或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5.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16.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17.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額(外國人為 20%),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主辦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9.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取得該參賽作品之專屬授權(並可再授權),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20.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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